5月6日,吉安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吉安縣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文件指出,本項目為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采用單晶硅光伏電池組件構成,總裝機容量102.8505MW。其中縣城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屋面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為42.7539MW,可利用屋面面積為347593.53平方米;18個鄉鎮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屋面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為60.0966MW,可利用屋面面積為488590.84平方米。
根據吉安縣發布的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情況表,共有212個屋頂分布式光伏項(詳情見附件)。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電氣系統、安防監控系統、附屬工程、光伏儲能系統等。該項目估算總投資41000萬元,折合單價約3.986元/瓦。項目建設單位為吉安縣峰麗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文件如下:
(資料圖片)
吉縣發改審字〔2023〕65號
關于吉安縣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議書的批復
吉安縣峰麗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吉安縣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議書的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收悉。為促進節能減排,打造低碳城市,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F將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吉安縣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項目代碼:2304-360821-04-01-235775)
二、項目性質:新建
三、項目建設單位:吉安縣峰麗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四、項目建設地點:吉安縣
五、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為分布式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采用單晶硅光伏電池組件構成,總裝機容量102.8505MW;其中縣城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屋面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為42.7539MW,可利用屋面面積為347593.53平方米;18個鄉鎮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屋面太陽能光伏發電,裝機容量為60.0966MW,可利用屋面面積為488590.84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電氣系統、安防監控系統、附屬工程、光伏儲能系統等。
六、項目投資規模及籌資方式:項目估算總投資41000萬元(以縣財政投資項目服務中心確定的規模為準),資金來源為銀行融資及自籌。
七、本批復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復之日起計算。在批復有效期內未取得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未開工建設,應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屆滿三十個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文件有效期內未取得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未開工建設也未延期申請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望接此批復后,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下一步前期工作,積極籌措項目建設資金,推進項目順利實施,盡早發揮投資效益。
附件:吉安縣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情況表
2023年5月4日
吉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4日印發
附件:
吉安縣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