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國有化是什么?
土地私有化是指土地所有權移交給個人的制度和理念。中國現行的土地制度是公有制,即土地是人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和處置權,這與中國的制度和現狀密切相關。土地私有化可以促進農業的發展,同時,它會造成土地短缺并抑制整個農業的發展,因為私有化會導致集中對土地所有權的不當使用和分配。
中國的國情現在似乎不可能實行土地私有化。中國本身就是一個人口多土地少的農業國。我們更注重總產量而不是單位效益。如果土地私有,單位效益上升,總產量再次下降,會造成糧食短缺、農資矛盾激化等嚴重后果。私有土地還會造成農村人口嚴重外流,城市失業率上升,公共安全下降,貧富兩極分化加劇,社會不公和歧視嚴重。社會動蕩、腐敗等不良后果。但是,土地私有化也有好的方面。土地私有化可以提高勞動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中國的整體競爭力。但目前的情況似乎得不償失,相關法律也很少,社會也缺乏控制土地使用的限制性制度。如果國家需要征用土地,會變得更加困難。我們發展中國的基礎設施仍然需要國家總體規劃,因此不提倡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的利弊分析:
土地私有化的“利”
土地私有化最根本的好處就是可以大大消除城鄉差別。土地私有化后,農民通過出售土地生活在城市,可以大大降低農村人口的比例,從而增加城市人口的比例。農民進城后,可以享受城市現代化的服務,大大提高國民生活水平。同時,私有化后,城市人口的增加將擴大內需,為中國,剩余工業品提供消費市場,為后續城市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更低的勞動力成本,從而保證中國制造業未來繼續保持高競爭力。根據國外的經驗,當一個國家的工業化達到一定程度后,富裕人口開始向郊區和農村分散,解決了人口聚集在城市中心的不合理情況,使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和均勻。
土地私有化的“弊”
從歷史給中國,留下的經驗教訓來看,土地私有化普遍不利于農民利益。首先,土地私有化不能保證“耕者有其田”;其次,大部分農民不可能靠賣地致富,也會讓農民失去最后的保障線。從宏觀上看,土地私有化不會是出路,無論是保證土地的合理規模經營,消除土地腐敗,實現農業現代化,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健康發展,還是解決“三農”問題。
土地國有化的意義包括哪些?
1、土地國有化一方面符合傳統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理論,避免了土地私有化可能帶來的思想爭議,相對降低了改革的政治成本;另一方面,土地國有化加強了國家對土地的宏觀調控力度,可以更有效地遏制土地產權市場化改革后可能出現的土地兼并等社會問題。
2、規范土地流轉市場不僅具有現實的經濟意義,而且對于維護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基礎也具有深遠的政治意義。
3、土地國有化有利于穩定目前的“家庭承包經營制”。
4、土地國有化有利于理順國家、集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